一、评选安排
1、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东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2024、2025级(含无锡校区)学生参评,博士研究生学制内2026级春季入学及更高年级博士可参评,成果仅限入学后。2026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参评。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2、分配方案依据学生所在学历阶段:
硕士研究生按导师招生所属的研究方向及培养特点进行分类评审,分为 3 类:
(一)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方向;
(二)道路与铁道工程方向;
(三)其他方向(包含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方向)。
博士研究生不分类,按具体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条件要求进行评选及名额分配。
3、硕士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由院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当年度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评选结果讨论决定。
4、奖项详细要求见附件7。
二、评选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 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 同等条件下,生活简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6. 参评助学金的研究生须为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首修课程无不及格,硕士研究生二年级规格化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博士研究生一、二年级规格化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8分,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三、评选办法
1、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在各设奖方评选要求基础上,依据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综合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依据现行《永乐国际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加分目录》进行个人综合得分合算,个人综合得分=规格化成绩+加分。实际规格化成绩作为一项个人成果,在当前学历阶段的竞争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中仅可使用一次(未曾获奖按未使用),使用个人实际规格化成绩获得竞争性奖学金后,若规格化成绩不再更新,本次参评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时按照规格化成绩为80 分计算。
2、用于参评的成果、获奖、任职等时间要求为2025年10月1日到2026年9月30日,其中科研成果需符合《永乐国际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科研成果署名与认定要求》(校发〔2022〕168号)及其补充规定(校研生〔2023〕32号)。
3、各项加分细则,详见附件1。
特别说明:奖助学金原则上按排名来确认获奖名单,但由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各有不同,评选过程中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微调。排名靠前者奖学金金额不低于靠后者。
四、材料要求
1、相关材料
① 附件2(纸质版)
② 加分证明材料
l论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首页【不需要全文打印】)复印件、检索证明(EI检索请提供Engineering Village数据库检索号截图、SCI检索号提供Web of Science数据库检索号截图,示例详见附件)、(如有需要的)JCR分区申请书(纸质版)
l其余科研成果: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纸质版)
l附件4、附件5(电子版),其中每项论文成果请务必提供检索网址。务必正确填写论文、专利等成果名称。
2、提交时间
纸质版材料10月21日上午10:00前送至永乐国际学生办公室(103),电子版材料打包10月21日上午10:00前发到[email protected],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名称为:
硕士:秋季奖学金申请-年级(20xx级硕士)-姓名-类别(交规、道路或其它)
博士:秋季奖学金申请-博士-姓名
注:未在规定时间交齐纸质以及电子版材料的评选人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3、经评审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及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五、其他
在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在参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根据《永乐国际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永乐国际「中国区」官方网站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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